街头号个人工作室结算及信息授权须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21:11:35

街头号个人工作室结算及信息授权须知

本服务适用于处于存续期的达人以及达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又称“个人工作室”)。在本须知中,达人达人经营的个人工作室统称“你方”。本须知是你方就达人街头号上使用打赏收入等事务与街头号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缔结的协议。本须知的部分条款针对达人的个人工作室适用,如达人在阅读并签署本协议时并未注册相应的个人工作室,则相关条款仅当达人完成签署本协议且完成注册相应的个人工作室并同步个人工作室信息至平台后生效。

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达人使用街头号摄影功能所获得的图文打赏收入将由平台结算至上述达人经营的个人工作室。在你确认选择该种形式之前,请你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相关协议、规则、《街头号个人工作室结算及信息授权须知》(以下简称“本须知”)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并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本服务。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你方注意。除非你方已阅读并接受本须知所有条款,否则你方不得通过本服务对你方摄影打赏收入进行提现操作,你方勾选本须知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须知的约束。

1. 在使用本服务时,你方可能处于未完成注册个人工作室的状态。你同意并理解,为更好地提供本服务项下的功能,平台可能会通过本服务向你展示部分协助你完成个人工作室的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服务商”)的相关信息。你可自行根据需求选择、联系服务商或选择后等待服务商联系你方,双方协商是否使用服务商提供的辅助服务(如协助你进行个人工作室的注册、委托服务商为你方管理、运营个人工作室并提供税务代理申报、代理开具发票等)。

2. 你方同意并理解,平台在此服务中仅提供服务商的信息展示,具体服务商提供的辅助服务以你与服务商之间具体的协议约定为准。不同服务商所提供的辅助服务可能存在差异,你在与服务商进行签约前请谨慎、仔细阅读服务商提供的相应协议并完整履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平台不对服务商所提供的服务、行为进行任何承诺或提供任何保证。如因服务商在提供服务过程当中导致了纠纷或争议,请你根据与服务商签署的协议约定与服务商解决。

3. 如你决定委托服务商为你提供相关辅助服务,你同意并授权平台向服务商提供你自主填写的个人身份及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街头号账号信息)用于服务商后续与你联络沟通相关事宜。平台将审慎评估服务商使用你相关信息数据的方式与目的,敦促其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但并不代表平台就服务商进行任何承诺或提供任何保证。如因你方向平台提供虚假、错误、过期、不完整或他人的信息,导致服务商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或无法使用本功能进行结算,导致的后果由你方自行承担。

4. 当你通过服务商完成了个人工作室的注册后,服务商将会将你注册的个人工作室相关信息同步给平台。平台将会通过街头号后台向你方发送对应的工作室信息确认通知,如你方无异议,平台将会在向你方发送确认通知后的次月起向你方个人工作室进行收益结算。如你方对个人工作室信息存在异议,请通过通知上的渠道及时联系平台进行修正。

5. 在符合相关条件时,你方可以使用街头号相关功能获得收入,但你理解并同意,并非所有功能获得的收入都可使用个人工作室进行结算,该须知仅针对摄影打赏收入场景,后续平台可能会增加其他可结算的收入类型,具体的结算方式以交互页面显示为准。

6. 你方理解并同意,可结算的摄影打赏收入是基于对应的收益规则计算得出的含税收入。未通过审核或不符合条件的收入将不会展示在可结算的收入列表当中。因此,在你方发起提现操作前,你方应当确保你已详细阅读相关协议、规则并了解收益的计算方式。如你方对可结算收益有异议的,应当通过对应协议、规则所提供的渠道进行反馈。

7. 当平台收到了同步的个人工作室信息后,平台将根据本须知与你结算你新产生的摄影打赏收益,收益计算节点为平台收到同步信息后的下一场摄影展示开始。你方可自行对待结算收入操作提现,发起提现操作后,平台将会预结算你可结算收益的65%至你提供的个人工作室银行账户当中,你方需根据结算单开具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要求寄送到疆徕对应的发票收集点。在收到符合条件的发票后,平台将在一定时间内将该结算周期剩余的35%可结算收益结算至你方所登记的个人工作室的银行账户当中。本合同内的结算金额,是基于你方同意向平台提供增值税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计算的金额。如你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3%,则平台有权要求你方以3%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不含税价,并重新计算结算金额,计算公式为:重新计算的结算金额= 本合同原结算金额÷(1+3%)x(1+你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如你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只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无法提供合规发票的情况,平台有权在结算金额中扣除因前述情况对平台造成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损失。  

8. 本须知所载的可结算收入均为含税收入,你方确认并保证,你方在提现过程中,应自行承担国家规定的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等税费成本,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并及时缴纳足额的税费。

9. 如由于你提交的发票不规范、提交的结算相关信息不准确或者信息变更但未及时通知疆徕、由于非疆徕原因导致疆徕无法收到你方的发票等非疆徕原因导致你方收益结算失败,或者无法结算到相应账户,你方理解并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与疆徕无关。如平台收到你所寄出的发票不符合规定、平台经举报或核查发现你方存在偷逃税费、欠缴税费,或存在其它违反平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平台有权冻结你方的未提现收益,并保留追究你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10. 如你方对提现过程存在疑问或发现提现过程出现相应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到账金额与应结算金额不一致(扣除税费后)、到账方式与选定方式不一致、长时间未到账或提现失败等,你方可通过对应的客服入口向平台进行反馈。

11. 疆徕核查后发现你方的收入属于有争议收入时,例如收入涉及作弊、未成年人消费、实施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你方的收入被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无效或要求退还等,疆徕有权冻结你方的可结算收入或者从你方的账户、暂留款或者其他未付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费用,若你方账户可结算余额不足扣除,你方还应在平台通知后合理时间内将相应费用支付至平台指定账户中。

12. 如无特别说明,街头号收益结算及提现中涉及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相关术语以《疆徕街头号打赏功能使用协议》为准。

13. 本须知是《疆徕街头号运营规范》《疆徕街头号摄影功能使用协议》的组成部分,本须知未尽之处,请以《疆徕街头号运营规范》《疆徕街头号摄影功能使用协议》为准。

14. 你方理解并同意,疆徕有权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调整、修改、完善、优化、升级或取消本服务,你不得因此追究疆徕的违约或侵权责任。同时,疆徕可能会根据业务发展、国家政策、有关机关的规定等调整本须知,疆徕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通知、站内信等形式通知你前述规则的调整,你可以自行关注查看以便获得最新信息。

15. 本须知的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省贵港市港北区。一切与本须知有关的争议均由本须知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6. 本须知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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