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

发布时间:2024-04-15 23:05:57

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

【重要提示】

为维护你的权益,请在签署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关注你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并特别注意字体加黑或加下划线的条款。本授权书一经签署即视为你同意本授权书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充分的理解。如你对本授权书有任何疑问,请向我公司咨询,请你在自愿接受本授权书提供的服务以及充分理解的基础上签署本授权书。

广西疆徕科技有限公司:

一、本人已仔细阅读本授权书的全部内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授权贵公司从事以下授权行为。本人承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已取得监护人同意,否则由本人及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授权使用的个人信息范围及业务场景:本人申请将街头号与本人手机号解除绑定,为核验本人真实身份,本人同意授权贵公司按本授权书的约定收集和处理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人脸信息。

三、授权处理目的:本人理解并同意按照街头客户端产品页面的提示提交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并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同意贵公司通过收集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以及人脸识别方式对本人进行身份验证,以便保障本人的账号安全和资金安全。人脸识别验证相关权利义务以实际产品页面协议约定为准。

四、授权处理方式:基于本授权书约定的业务及目的,本人同意贵公司按以下约定方式处理本人的个人信息:

(一)收集:贵公司可通过街头客户端收集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人脸信息】。

(二)传输:贵公司可通过互联网并在有效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将采集的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人脸信息】传输至贵公司控制的服务器进行后续数据处理;在本授权书约定的委托处理情形下,将本人的人脸信息在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传输至受托机构。

(三)存储:贵公司可以将收集的个人信息存储在贵公司的后台系统数据库,并在实现本授权书所述处理目的的期限内保存相关数据。

(四)使用:贵公司在本授权业务中收集和存储于贵公司系统后台数据库的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人脸信息】,可在本人办理将街头号与本人手机号解除绑定申请的场景下,用于信息对比和核验。

(五)查询及委托处理:本人知悉,贵公司为办理本授权书约定处理目的之必要,可通过【财付通】【支付宝】查询比对本人街头账号关联的街头支付账户下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并获取核验结果,或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人脸信息】,委托给具备法定资质或政府机关授权的权威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公安部及其授权的机构等)进行比对核验,获取核验结果。前述信息处理过程中,【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人脸信息】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在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进行传输。

五、本人声明:

(一)本人在使用街头支付账户信息核验方式申请将本人手机号与街头账号解除绑定时,本人会仔细确认各项信息后再提交系统办理。贵公司通过人脸识别方式验证本人的身份后,后续业务办理均视为本人办理,本人不会以贵公司未采用其他验证方式对本人的身份情况进行验证、非本人意愿交易等理由要求贵公司回退交易或承担其他责任。

(二)由于采集人脸信息容易受到表情、妆容、环境、光线等多种不特定因素影响,人脸验证可能无法一次性通过,如果本人发现人脸验证不成功,可以重新发起验证,或者本人可通过贵公司提供的其他验证方式办理相关服务,本人对此非常理解且不持异议。

(三)信息删除:本人知悉,在完成相关场景或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本人有权要求贵公司删除本人在本授权书下提交的个人信息,贵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个人信息及处理情况记录保存期限未届满的,待保存期限届满后删除。

(四)如本人对本授权书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投诉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820947968@qq.com。

(五)本人保证,本人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如贵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本人提供的信息、资料不实、不完整、错误或非本人的,贵公司有权停止向本人继续提供服务。

六、其他事项

本人通过贵公司提供的街头客户端上点击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表示本人自愿签署并同意本授权书。本授权书自本人完成前述签署动作之日起生效。

若本人与疆徕公司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人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授权书签订地(即中国广西贵港港北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授权书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